申請美國發明專利的標的必須滿足美國專利法第101條的適格性規定(eligibility)。101條中規定了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屬於101條中規定的四個法定範疇種類(statutory category),即,至少屬於過程方法(process)、機器(machine)、製品(manufacture)及物質組成物(composition of matter)四個種類中的其中一種,方屬於適格的專利保護標的。
申請美國發明專利的標的必須滿足美國專利法第101條的適格性規定(eligibility)。101條中規定了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屬於101條中規定的四個法定範疇種類(statutory category),即,至少屬於過程方法(process)、機器(machine)、製品(manufacture)及物質組成物(composition of matter)四個種類中的其中一種,方屬於適格的專利保護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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